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,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、存续状态良好,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,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。
来源: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(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)
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
京ICP备2023015171号-1
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417号
(华夏源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心)
技术支持:蓝轩网络